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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竹林关枢纽互通式立交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ZDDBG314415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3〕589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竹林关枢纽互通式立交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7-12

陕西丹宁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竹林关收费站封闭、竹林关枢组互通式立交工程涉沪陕高速施工手续的请示》(陕丹宁东字〔2023〕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

一、同意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竹林关枢纽互通式立交方案。竹林关枢纽互通式立交是丹凤至山阳高速的起点工程,为丹凤至山阳高速与沪陕高速的交通转换立交。该立交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方案,A匝道新建桥梁上跨沪陕高速,B、D、E匝道共3座与沪陕高速主线拼宽桥,1处与C匝道路基拼宽。原沪陕高速竹林关互通式立交C、D、E匝道桥拆除。其中新建桥梁及桥梁、路基拼宽情况如下:

(一)A匝道新建桥梁上跨沪陕高速

上跨处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简支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基础采用桩基础。与沪陕高速交叉部分位于桥梁2#—4#桥墩之间,净空高度大于5.5m,交点桩号:A匝道上跨沪陕高速左线AK0+470.9=HZK176+19.8,夹角70°41;A匝道上跨沪陕高速右线AK0+467.2=HYK176+018.3,夹角68°39’。沪陕高速公路右线与2号墩最小净距为8m,沪陕高速公路右线与3号墩最小净距为0.7m;沪陕高速公路左线与3号墩最小净距为0.7m,沪陕高速公路左线与4号墩最小净距为8m。

(二)B、D、E匝道与沪陕高速主线桥拼宽

B匝道处对原沪陕高速主线桥左幅第1-6孔进行拼宽利用,对第8-9孔箱梁翼缘拆除拼接加宽,下部桥墩利用。D匝道处对原沪陕高速主线桥右幅第9-18孔进行拼宽利用。E匝道处原沪陕高速主线桥右幅第11-14孔进行拼宽利用。拼宽处均采用现浇混凝土箱梁与原桥箱梁进行横向拼接加宽。

(三)C匝道路基拼宽

C匝道与主线左幅路基拼接位于HYK176+428.7- HYK176+657,拼宽处采用台阶开挖,并增设土工格栅,以减少新旧路基不均匀沉降。

本涉路工程工期2个月。

二、请你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前,到所涉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施工全过程,自觉接受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和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的监管。

(二)施工前应核实施工段内通信光缆等管线,作好标识和保护措施,并与权属单位联系,征得权属单位同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交通保畅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

(四)施工完成后,对损坏的高速公路设施按原技术标准及时进行恢复。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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